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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凌幽默中篇小说:中风

2023-06-21来源:网络阅读: 1653





原载:《海峡》丛刊、新华网、中国侨网、美国《东方》杂志、《星岛日报》副刊



中 风



父亲是在深夜里中风的,当时他正在睡梦之中。他中风的时候没有明显的症状,还是像他往常那样,一手托着腮帮侧睡着。只是第二天早晨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醒来。到了九点多钟还处在昏睡中,家里人就感到不对劲。母亲上前轻声叫他,他没有醒来,又轻轻摇动他,他仍然没有醒来。家里人顿时慌作一团。说来也巧,这时候来了两位医生,两位医生是老弟的朋友,老弟约他们来家里,是为母亲治疗关节炎。最近母亲关节炎发作,又酸又痛,以至不能站立,或者站而不久。这时候已经顾不上母亲的关节炎,赶紧抢救父亲。两位医生观察讨论了一阵,初步诊断为中风。老弟抓起电话叫来汽车,把父亲送进医院。经过CT、核磁共振等等一系列检查,医生确诊为中风。父亲中风了,这一年他六十六岁,六六却不顺,在这个年纪倒下去,似乎早了点。

我们兄妹三人知道这一消息,是在父亲中风半个月之后。家里人觉得我们远在太平洋对岸的美国,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也就没有告诉我们,以免给我们添乱。一次我给儿子打电话,儿子稍不留神说了句爷爷病了,他知道说漏嘴了赶紧又说已经好了。在我软硬兼施的追问下,儿子才点点滴滴透露出病情。于是我马上往医院住院部打电话,找到守在病床前的老弟,疲惫不堪的老弟才把详细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他说事情已经过去了,父亲也已经稳定,等着慢慢治疗,你们不要急,急也没什么用。我赶紧将情况通报在美国的兄妹。那几天里,我们兄妹三人几乎天天打电话回去,隔着太平洋盼望太平,每次打完电话又必定互相通报一下询问的情况。大哥在医学院搞神经外科研究,自然询问得格外详细,以便诊断出中风的程度。刚好也是从医的大嫂回国探亲,更详细的了解了父亲的病情。最后大哥诊断是轻度中风。我们相信大哥的诊断和判定,大哥的话对我们兄妹来说,从来都是一句顶一万句。

父亲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终于在元旦前回家了。过年总是要回家团聚的,一般病人也不例外,何况父亲还是第一次在医院住这么长时间,自然归心似箭。听到父亲回家的消息,我们心里也松驰下来,能回家起码说明父亲病情好转或者正在好转。听老弟说,父亲现在反应很慢,视力下降,说话吃力含糊,除了这些,没有太大的后遗症。只是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下楼外出,大多时间躺在床上,或者迷迷糊糊似睡非睡,偶尔也看看电视,少了往常的威风和神气。根据大哥分析,造成视力和语言障碍的原因,是父亲脑血管有两处淤血,正好压迫视神经和语言中枢。所以,父亲现在在家天天挂瓶点滴,清洗脑血管的淤血部分,以便使血流畅通无阻。

圣诞节这一天,我们在美国的家里人全部团聚在大哥家里过节。这还是好几年来的第一次在圣诞节里团聚。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们都不重视圣诞节,因为这是美国人的节日,作为中国人无法投入进去,似乎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还是以过春节为正宗。但是人家美国人也无视你的春节,除非碰到周末,春节也不放假,所以每年春节,家里人不是这个上课,就是那个打工,总也团聚不起来。这么几年下来,自然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只是过法上有所不同,形式是洋节日,内容却是中国化。这天大嫂炒了一桌菜,开了一瓶“五粮液”,我们一边吃喝一边聊天,这次聊的主题自然是父亲的中风,聊着聊着又分析起父亲为什么会中风。

父亲的身体相当硬朗,一向很好。但是他从三十多岁就开始抽烟喝酒,而且非常厉害,抽烟一天平均要一包半。“文革”时期,福州市面上没有好烟卖,父亲那时候当供销科长,经常到上海出差,每次总要带回来十几条“飞马”、“大前门”烟,搭配着本地产的“水仙”、“海堤”次级烟,轮换着抽。父亲不仅爱抽烟,而且更爱喝酒,几乎每天都要喝上一杯,他从不喝“地瓜烧”、“福建老酒”之类的低度酒,而是喝六十度以上的白干酒,像什么“二锅头”、“洋河大曲”、“丹凤高粱”、“李渡高粱”。我到农村插队第一年,队里分红分了二十八块钱。回到家里,我给父亲买了两瓶“李渡高粱”,这是正中下怀的孝敬,父亲为此很高兴,好几年都把这件事挂在嘴边。父亲酒量大,而且酒风很好,说干就干,一口干尽,从来不拖泥带水讨价还价,更不会以水代酒搞些小儿科的把戏。多喝了几杯,他再劝人喝酒时就说:“从酒风看党风”。人家能不喝吗?那几年,父亲改任科室支部书记,那些委员组长们,不论酒量大小,酒风一律端正。每次聚会,总会在酒桌上派生演变出好几种关于党风和酒风关系的口号来,如“只有党风正,才有酒风好”、“端正党风,带动酒风”等等。一次一位同事酒后失言:“酒……酒风带动党风”。父亲猛然酒醒,一搁酒杯,斥道:“胡说!”从此规定再也不准在酒桌上说什么党风和酒风的关系。父亲五十年代初入党,对党一贯忠诚,是个特殊材料构成的共产党员。但是再怎么特殊,也经不起烟酒长期轮番的侵蚀,不到五十岁,就得了高血压,可他还是照样抽烟喝酒。直到那年春节,他突然心绞痛。那天我幸好在家,急忙找人要了几片硝酸甘油,让父亲含在舌下,才缓解脱险。此后父亲才戒烟少酒,并且开始重练十八锦段功,坚持练了十几年,耳鸣腿疾肠胃不适等等小毛病都渐渐好了,但是烟酒的副作用仍然消除不了。所以我们一致认为,父亲的中风与他长期的抽烟喝酒有极大的关系。父亲又是急性子,急性子而马虎还好办,偏偏他是个急性子而又认真的人,大事小事事事过问,做起事来又一丝不苟,不顺心就发脾气。有些事其实根本不算什么事,本来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和摆平,可是父亲却要左考虑右考虑,总要考虑得周密无缝,才找你摆开来从容细谈说个清楚。我感到父亲做事很累,老也松驰不下来,经常劝他小事马虎一些,特别是些家务琐事,可以不管,这样可以省心。父亲却厉声反问:“我不管谁管?你们做儿子的管吗?”急性子而又认真,使他觉得事事重要,所以他的心情总是沉重,很难轻松起来,更不会对一些小事大手一挥或者一笑了之。父亲的中风跟他的急性子有一定的关系。

父亲病倒以后,我把烟戒了。其实我抽烟并不多,大约三天才抽一包烟,因此经常遭受烟友嗤之以鼻:“你这也叫抽烟?”但是我断断续续已经抽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我曾经戒烟十几次。促使我戒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父母亲的谆谆教导和妻子的唠唠叨叨;另一方面是医生的明确指示。但是每次戒烟后不久,我总是忍不住又抽上了。这一次在没有教导唠叨和指示的情况下,我抽完“万宝路”烟盒中最后一支烟,把烟盒连同打火机往垃圾桶里一扔,自觉与烟告别。那时候,我突然有一种沧桑感,从沧桑感中又生发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仿佛父亲把接力棒交到我的手中,我握紧接力棒奋力向前跑去。我不仅要承上启下,而且还要扶老养小,所以在这种重要的历史关头,我是决不能有一点麻烦,崇高的使命感促使我把烟彻底戒了。妻子很奇怪,问我怎么不抽烟了?我说不抽烟不是正合你的意思吗?你还奇怪什么?她更奇怪了,自言自语说:“男人也真是,你越强迫他戒烟,他越是不戒;你不管他了吧,他自己倒戒烟了。”她想了半天,似乎还琢磨出某些哲学上的意思来。那天我向一位从医的朋友讨教中风问题,他在回答我的问题时说:“中风是遗传病。”这使我吓了一大跳,虽说我当时面无明显反映,似乎还说了几句俏皮话,但是回到家之后我却一直在极其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我溯源而上,发现我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也得过中风,这给了我巨大的不祥之感。那是在七十年代初的一天,我祖父正躺在床上睡觉,有隔壁邻居来向他借大木盆洗澡,这大木盆是放在床底下的,祖父翻身弯腰把大水盆拉出来,这用力一拉,当即出了问题。祖父中风了,那一年他也是六十六岁。

对祖父的过去,我知道的不多,所知道的情况,大都是听父亲和姑姑说的。祖父似乎是三十年代到上海的,当时他是一人先到上海的,祖母带着儿女仍然留在乡下老家。我的老家在长江入海处的北岸一个叫海门的地方,从海门坐篷船摇摇晃晃一天多时间就能到上海,所以城乡距离不算太大,也因此吸引着老家人成群结队到上海这个十里洋场来淘金,祖父就是与他远房表兄一起到上海的。远房表兄有一手算盘功夫,在上海滩操练没有几年,就进了英国人办的洋行做事。有一天,洋行老板在喝下午茶时偶尔说起要找个管家,远房表兄就将我祖父介绍过去。一直到陈、粟大军打进上海,十几年来,我祖父一直在这家洋行里做管家。

洋行矗立在外滩上,傲视着黄浦江,这幢尖顶大厦和左邻右舍的几幢楼宇后来成了上海最有名气的地标。父亲有一个大旅行袋,右上角就印着这个地标。记得有一次祖父指着尖顶大厦对我们兄弟三个说:“我过去就在这里厢工作。”那时候我们觉得祖父很不得了,居然在那么有名的地方工作。后来我们才知道祖父是在里面当管家,虽然管家叫得好听,其实只是管管洋行老板的生活,倒倒茶水擦擦桌子,专干这一类生活小事,没有什么大名堂,按照时下说法,充其量就是个生活秘书。

祖父是个本分人,长得端端正正,手脚又勤快,深得洋行老板的欢喜。有一件事,使洋行老板对我的祖父深为敬重。那是有一年夏天,洋行老板乘邮轮回英国去度假,大概是兴奋过度,竟然忘了锁办公桌中间的大抽屉,而且锁匙还挂在抽屉的锁眼里。第二天,祖父收拾办公桌的时候,无意拉开抽屉,满满的一抽屉英镑,新新的扎成一刀一刀的英镑。祖父惊得一愣一愣,但是他没有见钱眼开,更没有萌生动一动的念头。他合上抽屉又锁上锁,用抹布把锁匙包好,扔进墙角一人高的青瓷花瓶里。三个月以后,洋行老板从英国回来,祖父当着他的面,倒举起大花瓶倒出抹布包,取出锁匙交给他。洋行老板打开抽屉,见抽屉里的英镑丝纹未动。这下轮到洋行老板惊得一愣一愣,他惊叹祖父品行高贵心灵美,又惊叹祖父臂力过人。祖父早年练过武功,为乡间武林高手,举一个大花瓶,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祖父没有动那一抽屉的英镑,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三个月的日日夜夜祖父有没有思想斗争哪怕“一闪念”?他的身份所给他提供的便利条件,还有那三个月宽松的作案时间,就是蚂蚁搬家也把那一抽屉英镑搬回家了。为什么祖父却一动不动?

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正是“文革”时期大辩论阶段。那时候我们兄弟三人都已经十二三岁左右,都觉得很有思想,对祖父这件事也展开了大辩论,发表各自的看法:“这一抽屉钱是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拿回家是革命行动好得很!”“自己拿回家不好,而且土改时候评成分,肯定要评地主。”“但是可以把钱交给上海地下党啊。再不行,带回老家苏北解放区,交给新四军啊,买枪买炮打鬼子啊!”我们又引用毛主席亲自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一文中的最高指示,一致认为祖父应该把这一抽屉钱拿回老家交给新四军,以打击英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让“米”字旗飘落在黄浦江的怒涛中。

祖父在这件事上,充其量是不明智而已,但是他在另外一件事上,就犯了一个大错误。祖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父亲。所以祖父对我父亲这根独苗也就疼爱得不得了,一直到我母亲一连生下我们兄弟三人,祖父看到后续浓重的烟火,才放下心来。发生另外一件事的时候,是临近解放的一九四八年的春节,祖父一个堂弟,腰别小手枪,骑着枣红大马,带着四个腰挂驳壳枪、同样骑着大马的警卫员,威风凛凛的回到老家来了。他十年前突然失踪,十年后回来,已经是陈、粟大军里的团长了。这一件事在我的老家引起了轰动,吓得那些平时作威作福的还乡团都躲到外乡去了。他一直记着我祖父过去对他的关照,特地到我家看望从上海回乡过年的祖父,当他看到我父亲已经是高头大马的小伙子模样时,就对我祖父祖母说,让他把我父亲带到部队里去当兵,放在他身边当警卫员。祖父祖母紧急商量一整个晚上,第二天还是谢绝了堂弟的建议,并且过了年之后,祖父就把我父亲带到上海,送进一家小玻璃厂当学徒。父亲到老退休,仍旧在科级位置上挪来挪去,始终没有挪出个名堂。听到这件事是在四十年后的一个晚上,父亲在一次酒后告诉我的,显然这件事对父亲还是有影响的。我就想父亲如果当年进部队,就算是解放前参加革命,享受离休待遇不说,革命得顺畅的话可以做到师团长,转业到地方,也可以坐到处局级位置上。后来我大哥十五岁时,父亲就通过关系,把他送到部队大熔炉里去锻炼,当了个小兵。果然,在他离国来美留学的时候,已经是正团职主治医师了。祖父不让我父亲去当兵,一个原因是担心枪林弹雨危险大;另一个原因是家境过得去,不想让我父亲这根独苗远走高飞。所以跟父亲毅然把我大哥送去当兵截然不同,大哥当的是和平兵,没有什么危险性,而且在“文革”时期当兵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是解决就业的最优选择。所以身为人父,是可以理解祖父的决定。当然,我认识到这一点,也是在我做了父亲以后。

祖父似乎没有想到父亲最终还是离他远走高飞,那是六十年代初,父亲所在的玻璃厂决定迁往福州,支援前线建设。父亲在厂里是个工会干部,不仅自己带头响应,还挨家挨户逐个宣传动员大家支援前线建设,以至有一些工人至今还在骂当年是被父亲骗来的。父亲把家搬迁到福州,人去房空,对已经走进晚年的祖父祖母来说,平添了孤独和牵挂。几年以后,祖母病逝,祖父又和姑姑一家住在一起。这期间里,父亲曾经两次把祖父接到福州来住,朝夕相处,我们跟祖父建立了深厚的情感。但是这种亲情并不能消除祖父的孤独,祖父曾经有续弦之念,当他刚小心翼翼向我父亲表露出一点意思时,就遭我父亲的坚决反对。二十多年后,父亲曾经很感慨的对我说:“当年你爷爷有这种想法很正常,那时候反而是我很封建啊。”祖父第二次来福州的时候,一直想看看长孙,但是作为长孙的大哥那时候正在部队当卫生员,没有办法回家来。一直到祖父去世,他都没有见到长孙一面,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永远无法补救的缺憾。

祖父是在“文革”后期去世的,那一年他七十岁。祖父是上吊自杀的,他为什么自杀?他为什么选择上吊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对我来说至今仍然是个谜。记得那年冬天里的一个下午,我正在学校里上“农业基础”课,因为面临“高中毕业”,大家要去“上山下乡”,学校就把操场挖掉,改成水稻田,让学生学“农基”活,大家挽着裤管,站在田埂上听老师讲如何插秧,然后准备下田学插秧。正在这时候,我看见父亲骑着自行车来学校找我,告诉我祖父去世的消息,要我跟他回去,当晚乘火车去上海奔丧。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架上,一路想着祖父的模样。我想起祖父的两个耳朵很长很大,那是长寿的标志,怎么刚跨进七十岁就去世了呢?在去上海的火车上,我望着窗外飞逝而去的电线杆,想起我上海舅舅对我们说的一句话:“时间加距离等于零。”当时我感到我这个在房管局当工程师的舅舅简直就是哲学家,他说的这一句话简直就是至理名言,一针见血的阐释了时间、距离和亲情的关系。的确,即使有血缘的亲人也经不起距离的隔绝和时间的磨损,祖父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模糊,就是时间和距离所致。当我跟着父亲赶到上海河滨大楼四楼六号那个小房间,看到白布蒙身的祖父那张真实的遗容,我触摸到了非常具体的死亡,心中充满了悲哀,我的眼泪滚滚而下。办完丧事,父亲才告诉我祖父是上吊自杀的,我万分震惊。父亲对祖父上吊自杀很忌讳,交代我回到福州以后不要跟任何人说。祖父是平民百姓,是房管局退休工人,没有入党,也不是干部,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不可能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但是,即使不上纲上线,起码也是不热爱生活不热爱社会。总之,在那个年代(也包括现在),上吊自杀绝对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十年以后当我又回到上海时,我曾经在一个中午时间,走进六号小房间。这是一个典型的斗室,仅能容下一床一桌,剩下只有合门和转身的空间了,房间幽暗,即使白天也要开灯。我关上了门,又关上了灯,在冥冥黑暗中努力寻找祖父的身影。我看到中风后的祖父如何躺在床上度过每一个像黑夜一样的白天,看到他扶壁而立,平静的将绳子穿过阁楼的横杠,仔细结好绳扣,认真检查吊绳的承受力,然后他把绳环套进自己的脖子。我想象着在这个时候,祖父心里在想什么,他有没有想到在遥远的南方他那唯一的儿子和三个孙子?这种血脉相连的关系有没有使他产生过动摇犹豫和留念?哪怕一丝的动摇犹豫和留念?看来没有,距离和时间已经磨损了这种血脉相连的关系,祖父已经深深感到孤独和无助。我看到祖父是这样平静的走向死亡,根本不把死亡当成一回事,顿时感到他非常高大伟岸,我以往所有对生与死的思考都不值得一提。我拉开门走向走廊的阳台,望着远处国际饭店和永安大厦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我久久的站在那里。

我到“STOP&SHOP”购物后出来,总要到过道旁免费磅秤上站一站,看看体重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的体重已经增加到二百三十五磅,虽然是毛重,但是也不得了,家人朋友对我纷纷声讨,我心里也感到对不住大家。幸好我一米八的个头,把肉分摊一下,看上去还不是太胖。而且在美国,和那些比比皆是的大胖子中胖子相比,我倒显得匀称和谐。并且我个头体魄也让一些美国朋友惊叹,为中国人争了不少光,所以我也就没有刻意去减肥。我食欲非常非常好,而且又懒得锻炼,再加上又戒了烟,体重就这么一路稳步增长。一直到查出来我有高血压和高血脂,才引起我的警惕,于是我决定减肥。

要想减肥首先必须节制饮食,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我食欲好而且不挑食,一天一锅米饭就能把我摆平。我有严重的“米饭情绪”,我吃过中外各方的美食佳肴后得出一个结论,天底下最好吃的饭菜是大米饭和红烧肉,特别是我母亲煮的大米饭和烧的红烧肉,那是我永生难忘的美餐,吃完之后我能展翅飞天。到了美国后我仍然吃米饭,一顿不吃米饭不舒服,两顿不吃米饭人难受,三顿不吃米饭没法活。在美国那么多年,我真还从来没有一天不吃米饭。即使外出只能吃西餐,侍者问我点哪一种伴侣食物,我脱口就是Rice(米饭),而且吩咐要多一点Rice。平时在家里就自己煮米饭,一煮一大锅,可以吃两三顿。要吃时开水一冲电炉一煮,就做成泡饭。配上毛豆炒咸菜油煎咸带鱼榨菜豆腐乳,都可以百吃不厌。而且我还喜欢开水泡饭这种简洁的形式。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中午时间,我和几个从上海来的同事聚在一起大吃泡饭,吃得酣畅淋漓。还编出不少顺口溜:“泡饭泡饭,中华高尚饮食;爱我中华,不可不吃泡饭。”“工人吃泡饭,领导一切权力大;农民吃泡饭,奔驰汽车开回家;战士吃泡饭,巡航导弹用手挡;领导吃泡饭,进军北京有希望;我们吃泡饭,省下美金买楼房。”老板是个从台湾来的华裔科学家,各方面都已经美国化,见到我们大吃泡饭就惨不忍睹,连连摇头又苦口婆心劝告我们:“千万不能吃米饭,米饭是碳水化合物,吃了最容易发胖。还有马铃薯。”老板最后一句话显然是针对我说的,我不仅爱吃米饭,还特别爱吃马铃薯,切丝剁块怎么个煮法我都喜欢吃。自然我们几个不听老板的劝告,相反觉得他可怜,整天往嘴里扒拉着生菜,几片菜叶子能撑住身体吗?有一次他病倒了,我们就劝导他:“人是铁而饭是钢,不吃米饭腰板不硬。男人腰板不硬就不好办啦。”老板无奈的苦笑说我们的话是歪理。

我无法抗拒米饭的诱惑,所以减肥一次又一次失败。我仍然每顿吃两碗饭(只是尽量把饭装浅一点),让自己充分享受那饭后美妙的感觉。然后饭后多多喝茶,冲涮肠胃里的积油。早晨和晚上我争取多活动身子骨,防止身上长肉。至于今后我是不是步父辈后尘中风,我就不去多想。十几年前当我从祖父住的六号小房间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开始以一种平常心来对待死亡。我不仅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而且认识到死亡并不遥远。正是因为我对死亡清醒的认识,使我在而立之年就开始热爱和享受每一天。当然我的享受最重要来自精神方面,来自我对生命的热爱。当我走完了青年而又走进了中年,中年更使我感到人生的美好。我迫不及待的写了一首诗高唱中年:你说难舍青年/我说憧憬中年/中年标志着成熟/中年象征着丰收/中年是生命的蜜月/中年是历程的丰碑/中年是和谐的交响/中年是悠然的云鹤/中年淡泊宁静/中年大智若愚/中年宠辱不惊/中年微笑人生/当你走向中年/你会感到生命灿烂辉煌/当你告别中年/你会自豪曾经拥有中年。这首像大白话的诗写得实在不怎么样,但是这是我发自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人到了中年,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成熟。其实也很简单,成熟就是人到中年以后知道自己能力学识有限,知道这个世界有太多自己做不了的事,这时候你就会减少浮躁而心平气和,你就会宽容许多人和许多事,你就会感到平平常常才是真,你就会体会“平安是福”这句话的深刻内涵,你就会珍惜每一天甚至每一刻。这就是成熟,成熟使人感觉到生命的意义。我有时候在想,人的感觉非常重要,幸福欢乐如何,痛苦忧愁如何,其实全在于人的感觉。我到了中年以后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种认识。当然,我到了中年以后也开始喜欢回顾自己所走过的路,喜欢上升到抽象的层面来思考一些问题:比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根在哪里?我现在的方位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我和时间有什么关系?我和历史有什么关系?我和世界有什么关系?我和宇宙有什么关系?等等等等。这些问题深刻或者肤浅,或者貌似深刻其实肤浅,或者貌似肤浅其实深刻,或者幼稚可笑得根本不值得一问。但是我都一样投入进去想来想去。四十岁那一年,我对我过去作了一次很认真的回顾。那时候我在异国他乡的美国还没有找到立足之地,正在为生存苦苦挣扎,为了避免精神的迷失,我必须认识确定我自己,然后我再选择怎么走。

我的老家在江苏海门,我对那块临江依海的故土非常生疏。至今只去过两次,一次是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另一次是护送祖父的骨灰回老家与祖母合葬,那一年我已经十八岁,点点滴滴的印象全部注人心头。我记得那一天我们一早就离开河滨大楼,乘车来到外滩的十六铺码头,坐上一艘叫“东方红”的大型客轮,客轮驶出黄浦江又驶入长江,几个小时就靠到长江对岸的青龙港码头。我一直站在甲板上,观赏两岸风光和江上船景,想像着祖父和父亲当年坐着篷船摇摇晃晃来到上海的情景。父亲曾经告诉过我,有一次他坐篷船来上海,船到江心的时候正好起大风浪,船左摇右晃几乎被掀翻,非常危险。而现在的大型客轮则不管风吹浪打,照样稳稳当当行驶。我们上岸之后乘车来到一个叫伙隆镇的地方,然后又坐自行车又步行,天黑的时候才回到我的老家。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带着我到房子四周的田地里去散步,他指着告诉我哪里到哪里过去是我家的田地,我当时感觉到这有点像地主富农回来倒算一样,很紧张地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我更紧张的是我祖上居然拥有这么大片的田地。后来我悄悄的问我姑姑,她告诉我说我祖父的祖父很有钱,曾经盖了一幢大房子,只是他爱喝酒,有一次喝醉了往草房里一倒,翻来覆去的时候碰倒了油灯,一把大火把房子全部烧光,从此家业衰败,一直到我祖父才重振家业略有建树。我祖母是个小脚女人,留在老家就管着这一大片田地,农忙时就请些村里壮劳力来帮忙打工。我祖父每年有固定的银元带回来,因此家境过得去。土改时期评成分,我家本来可以评为富农一档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评为上中农。这中间是阶级的分界线,评上去了就是剥削阶级,评下来了就是被剥削阶级。在这种可上可下的紧要关头,我家被敲定为上中农,我想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祖父祖母的人缘关系。祖母信佛吃素,虽然面目严肃却是心地善良;祖父在上海经常接待乡下老家来客,每次回到乡下老家,又带回各种礼物分送乡亲乡邻,平时行善积德终于有了回报。这是很重要的回报,如果评上了富农,我家后来的生活就是另外一种景象了,碰到“文革”那种非常时期,难免就要抽筋剥皮。那几天我跟着父亲在老家忙来忙去,特别是在一个冬日融融的下午,父亲和姑姑们将我祖父的骨灰装进一个粗瓦罐里密封好,埋在我祖母的棺材旁边,老家就刻在了我的心头。这可能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根。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人如果没有底,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地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地躺下。

我出生在上海,按照属地说法,算是一个上海人,偏偏在九岁的时候随家搬迁到福州,所以,我是上海人就要打折扣。我在上海的九年里,一直生活在苏州河边的河滨大楼上,过着不着地气的生活。我父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先带着我大哥去了福州,我就被寄养在四楼十五号一对苏北老夫妇家里,他们没有儿女,所以特别喜欢我,我就叫他们外公外婆。我老弟就由我祖父祖母带养,他们就住在六号小房间。五年以后我父母亲在福州已经稳定下来,父亲就来上海接我和老弟去福州生活,他们认为自己的儿子不在身边,感情就会慢慢疏远。果然,当我和外公外婆离别时,我痛哭了一个晚上,外公外婆也难过了几天,这更加证明了我父母亲的观点。我记得我们是在冬天离开上海去福州的,我和老弟穿着棉衣棉裤,姑姑分别在我们的棉裤带上插了一根葱。那时候,我和老弟已经有点懂事,看到棉裤带上插一根葱,感觉到很不好意思,怕被别人看见,一上火车,我们就互相帮助抽掉对方棉裤带上的葱。我到今天还搞不懂插葱的含义,是保佑一路平安的意思,还是说葱插在哪里都能活,希望人也和葱一样在他乡异土活得好,或者说葱象征着根,你带着葱即使到了天涯海角,也要记住你的根。二十八年后,我在一次回上海的时候,曾经问姑姑当年给我们插葱的含义,姑姑说她想不起这件事。姑姑忘记了,可是我却牢牢记住了。

我九岁的时候才离开上海,也就是说我在上海过完了我的童年。童年对我具有非常影响,让我从小的时候就知道人如何在窄小的空间里生存,让我在窄小的生存空间里发展了内心想象的空间。而且六十年代初的那几年,我在上海天天能吃上米饭,非常幸运的躲过了那场大饥饿。我在童年里曾经遇到两次险情,都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是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也就是在我幼年的时候,一个冬天的中午,我母亲把我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就到走廊阳台煤球炉上烧饭做菜去了。我躺在床上很不安分,手脚乱抓乱蹬,整个厚厚的大棉被严严实实盖住了我的脸。等到母亲烧好饭菜回到房间,掀开大棉被一看,我已经是满脸青白奄奄一息。母亲急忙推开窗户,把我抱到窗口吸收新鲜空气,很久我才慢慢转过气来。我后来听母亲说,再迟一步回房间,我就彻底完蛋。另外一次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带我的外婆是大楼居委会负责四楼的小组长,这天她带我到一楼的居委会里去开会,我就乘机溜到门外面,看见马路对面的苏州河边堆放着鹅卵石,我兴奋的跑到马路对面,捡起两块鹅卵石,又闷头跑回来,刚刚跑到马路中央,只见一辆小轿车向我冲来,司机已经踩死刹车,车仍然以强烈的惯性冲来,一直到贴着我的身边才刹住。司机吓得满脸铁青,叫喊着跳下车来,我已经跑进会场躲进外婆的怀里,就看见司机站在门口对着人群找我。当时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成年以后再回想起来就有些后怕,心里非常感激司机的机敏,保住了我的一条小命。我以小小年纪就在生死线上走了两趟,也算是见过世面,按我祖父的说法我的命很硬。二十多年后,我刚而立之年,上福州东郊的鼓岭避暑写作,同屋而住的是我很好的文坛朋友,他看了我的手掌之后大惊失色的说:“啊呀!兄弟你活不过四十。”我说我如果能活到三十九,也已经净赚三十四年。我有时候想,人生就像坐上一班车,有的人坐的时间长才下车;有的人坐的时间短就下车;有的人不想坐了跳下车;有的人想坐又坐不了了被抬下车。人人都希望坐车时间越长越好,哪怕没有座位站着,哪怕挤在角落和踏板上,好歹都在车上。像我祖父那样,不想坐车了就主动跳下车,还是极少数。如今我对生与死已经有一个很明确的态度:快快乐乐的活,平平静静的死。我死后一定默不作声主动去火葬场,只是我会对我儿子提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要放哀乐而放两首中外名曲。一首是中国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泊与祝英台》;一首是外国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就住在耶鲁校园的一条丁字路口旁的一幢红楼上,客厅兼书房的窗户远远对着一所殡仪馆,我多少次目睹美国人送葬的场景。风琴弹奏着悠扬的乐曲,人们穿着深色的礼服礼裙,捧着各种鲜花,用加长礼宾车为死者送行,场面宁静而庄重。因为生者(也包括死者)大都认为这是死者步入天堂又获得新生,所以人们没有悲哀也就犯不着痛哭。信教的人所以能安详甚至幸福而去,就是解决了生死问题,他们确信在人间的死亡就是在天堂的新生。

1999年12月13日下午1点16分,我在西海文的公寓里修改这部中篇正写到这里,就听到有人敲门,我起身去打开了门,就见一个高个披着风衣的金发女郎站在门口,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同样高个却瘦骨如柴的老太太。金发女郎温柔的对我说:“你好,先生。我叫玛瑞,这位是我的妈妈。请问先生你的名字?”我告诉了她我的名字,她伸出手来握了我一把,然后指着手上一本塑料小书向我介绍。我用手示意她停说,并解释我的英语很贫乏,有些听不明白她的介绍。突然老太太插上来问我:“你是中国人?”我说我是中国人。老太太很高兴的从女儿皮包的隔层里抽出一张一折三的中文纸页递给我。我看见首页上画着一个人面对着地球,下面是一行赫然问句:“这个世界会继续存留吗?”我明白这对母女原来是来传教的。母女俩跟我握手告别,充满收获的愉快下楼去了。我关上门后非常惊奇,怎么我写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传教女士翩然而至?我是个无神论者,既不相信神也不相信鬼,但是我不得不惊奇这件事上的巧合。我展开纸页读着上面的文字,因为这世界是否继续存留显然与我有关,我就仔细读下去:“历史上从没有一个时代象我们现今这么时常听到有人谈及世界末日。许多人恐惧世界会在一场核子浩劫中消灭。有些人认为污染会把这个世界毁了。还有些人则担心经济混乱会导致人类以庞大的规模互相残杀。这个世界真的会消灭吗?若然,这意味到什么?以往曾有一个世界消灭吗?”纸页上说:“挪亚在世的那个极度邪恶的世界被水淹没就消灭了……只保留了传义道的挪亚一家八口,从普世的洪水中生还。地球这颗行星和美丽的星空亦得以存留……后来,随着挪亚的后代继续增加,另一个世界便形成了。这第二个世界或事物制度一直存留至今。它的历史充满了战争、罪行和暴行。这个世界会有什么遭遇?它会继续存留吗?”于是纸页上第二节就开始描述“这个世界的前途”和世界末日的种种“标记”。归纳起来有五种世界末日的“标记”:“一、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现代所发生的战争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庞大的。一位历史家写道:第一次世界大站(始于1914年)是世上的第一场总体战。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力却大的多。至今战争仍继续蹂躏地球。二、多处必有饥荒。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接踵而来的饥荒很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也发生可怕的饥荒。现今世上有五分之一的人营养不良,每年有1400万儿童因此丧生。三、地要大大震动。自1914年以来,每年死于地震的平均人数大约相当于以往各世纪每年死于地震的平均人数的十倍。1920年,有20万人在中国丧生;1923年,日本有近10万人死亡;1939年,土耳其有3万2千多人丧生;1970年,秘鲁有6万6千多人丧生;1976年,中国有24万人伤亡。毫无疑问,地的确大大震动!四、多处必有瘟疫。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有2100万人死于西班牙流行性感冒。《科学文摘》报导说,历史上从没见过死亡以如此猛烈迅速的方式打击人类。自那时以来,心脏病、癌症、爱滋病以及其他传染病夺去千千万万人的性命。五、不法的事情增多。自1914年以来世上充斥着种种罪行和强暴。在许多地方,人们甚至日间在街上行走也不感到安全。晚上人们则躲在重门深锁的家里不敢外出。”纸页上最后归纳总结说:“这意味到世界末日已迫在眉睫了。但值得庆幸的是,届时会有生还的人。圣经宣告这世界……正在消逝之后,接着应该说,实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远生存。因此,我们必须认识上帝的旨意,并且切实遵守。这样,我们便能够渡过这世界的末日,在上帝的新世界里永享无穷的幸福。”我第二天去公司询问一个正在信教的同事,他说,她们是上帝派来的。我请他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他说,这没办法解释,我也解释不了,反正,他们是上帝派来的。我同事说这些话的时候很真诚,而且我也很相信他的真诚。我默然无言,生活中很多事情没办法解释,就像我有时候也没办法解释自己。

我九岁离开上海到我三十八岁飞往美国,这中间的三十年,我都生活在东海岸城市福州。这三十年生活占据了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无论我从哪个方面回忆它,无论是喜怒哀乐还是酸甜苦辣,对于我来说都是极其珍贵的财富。我记得我从上海到了福州,就被送进父母亲单位的托儿所。托儿所设在一个平房大院子里,院子里不仅有树木草地,还有一片泥土地,这使我感到非常新奇,因为我在上海从来还没有看到过泥土地。尤其下过雨之后,泥土地变得又软又滑,踩在里面真是其乐无穷。宽大的空间使我身心得到舒展,调皮的天性顿时膨胀,因此经常被老师罚关进一间堆放破桌椅的房间。母亲抽空来看我,只能站在窗户外边像探狱般看我,有时候会送给我一块五分钱的甜饼,我望着蓝天吃着甜饼,这囚禁的生活就大放异彩。碰到还有“囚友”,我就把甜饼一分为几,大家分享皆大欢喜。

我在托儿所才呆上一年,就正式上了小学。学校在靠近闽江边的一片住宅区里,记得学校门口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浓密的树叶严严实实遮盖了一大片场地。但是我上课的教室却是在校外一座老旧幽暗的木房里,我在这座木房里完整的上了一年的学。所以说完整是因为第二年文化大革命的烈火已经开始燃烧起来,学校在几天之内被砸得一片狼藉。老师和学生都被鼓动起来造反,谁还敢教书和读书?书是没办法读了,我就跟大人们去省委大院和东街口看大字报,看游斗“走资派”和“地富反坏右”。看也看不懂,纯粹是看热闹,我心里就羡慕那些戴红袖章的高年级同学,个个是红卫兵,可以随便坐火车上北京见毛主席,或者拉起队伍下闽西访古田瑞金,于是就壮胆跑到学校一个叫“前哨”红卫兵的支部里,要求参加红卫兵。一个扎羊角辫又戴军帽的小姑娘把我从脚看到头又从头看到脚然后说:“你只能参加红小兵。”我问红小兵能不能坐火车上北京见毛主席。小姑娘眼睛一瞪说:“谁说不行?谁说不行我们就把他拉下马再踩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说完小姑娘又问我家的成分。我说我父亲是工人。她问我祖父是什么成分。我想了想说是中农。她扳开手指自言自语:“贫下中农,贫农、下中农……中农,中农不行!”就把我拒之门外。

那几年我逍遥社会,耳闻目睹文化大革命的种种景象,以少年空净的心灵大量的容纳阶级斗争的画面,并且把谁是我们的敌人和谁是我们的朋友作为衡量鉴别人的惟一准绳。那时候我父亲参加了属于保皇派的一个叫工人赤卫队的组织,专门与造反派唱对台戏。我非常清楚记得,有一次造反派要把单位里一辆美式吉普车开出厂去作革命之用,身为供销科长的父亲坚决不开出车条,造反派就逼迫司机把车开走,只见父亲孤身一人站在厂门口,伸开双臂拦住吉普车。车上的造反派叫喊:“我们这是革命行动!不许你阻挡!”父亲说:“要抓革命,还要促生产,这是生产用车,不能随便开走。你们要开走,从我身上开过去。”

父亲大义凛然的形象,有点像后来京剧样板戏《红灯记》里的李玉和,牢牢刻在我的记忆中。当时的造反派已经从部队里抢得许多枪支,势力日大,经常在黑夜里袭击捉拿保皇派,气氛十分紧张。父亲因为拦车而得罪造反派,就被造反派划人了“黑名单”。那天夜里,父亲不敢在家睡觉,缩在对面简易的厨房里。次日清晨,由一位好友在前面引路,父亲跟在十几米的后面,双双骑车奔向地处郊区的体工大院。如果前面发现异常情况,好友就打手势信号给我父亲,父亲就立刻回头或者另走新路。那天还算顺利,好友中午就回来告诉我母亲,说我父亲已经安全到达目的地。父亲在这个戒备森严的保皇派大本营里躲了长达半年之久。

我后来在许多反映地下斗争的影片中看到类似的紧张情景。后来各派终于“大联合”又“三结合”,到处都在成立革命委员会或者革命领导小组。毛主席又给首都工人阶级送去了金黄色的巴基斯坦芒果,听说首都工人阶级大公无私,分了一个芒果给福建工人阶级。那天,成千上万的人涌向五一广场,终于慢慢开过来一辆红布蒙身的彩车,车架最高的地方安放着一个精致的四方玻璃罩,里面躺着一个硕大的芒果,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金光。万众欢呼高歌,我挤在人群里,也望到一眼,幸福得也跟人又呼又歌。没过几天就听人传说这个芒果是假的,是用腊做的,真的芒果不可能那么大个,也不可能那么闪闪发金光,更不会那么长时间还那么新鲜没有烂掉。又没过几天又听人传说要追查谣言,说毛主席亲手送的芒果怎么会是假的呢?从金色的北京城运来的芒果当然会闪闪发金光!说巴基斯坦是几亿个芒果里挑一个,所以就有那么大个。而且个个都经过特殊加工,几年都不会烂掉,不仅不会烂掉还一直会像刚从树上摘下来一样的新鲜。于是大家又欢欣鼓舞。

不久,学校开始“复课闹革命”,我们又走进久违的学校,走进空空荡荡的教室,没有桌子椅子没有玻璃窗没有黑板没有课本,但是丝毫没有影响我们要上学的热情。我们每天提着小板凳去上学,老师胳膊下夹着一个软皮小黑板走进教室,把小黑板往墙上一挂就开始上课。语文课就上《毛主席语录》,算术课就上一些简单的加减乘除。学校里实行准军事化,一律按连排班设制,我还记得我是在四连一排三班,确实很好记,叫起来也很上口。不久,学校又成立红小兵营,校革命领导小组居然宣布我担任红小兵营的营长,并且还专门分配一间房间作为红小兵营部。这使我第一次领略到权力的魅力,我白天在营部向各连排发号施令,晚上在营部挑灯读《毛选》四卷,我把《毛选》四卷通读了三遍,做了几大本笔记。我那时候读《毛选》难免囫囵吞枣,但是《毛选》里准确浅白流畅生动的文风却对我产生极大的影响,至今仍然还有影响。一到学校放假,我和几个红小兵连排干部就轮流住校值班,严防阶级敌人搞破坏活动。

记得有一次,我父亲路过学校,要进学校里的厕所解手,我把他拦在门口,请他多走一段路到公共厕所去解手。我当时铁面无私的行为就像那个苏维埃站岗的士兵拦住了忘记带证件的列宁同志。父亲不但没有恼火,反而向他的同事朋友津津乐道讲述这件事,夸我“斗私批修”十分彻底,可以做红色接班人。当了几年红小兵营长,使我积累不少当“第一把手”的经验,但是我显然也做了不少错事,比如组织红小兵到新村街口阻止一些郊区农民挑担叫卖时令蔬菜,名曰打击投机倒把等等。至今想来心里仍然沉重,非常内疚。我很快就小学“毕业”进了中学读初中,中学也是空空荡荡,中学应该叫二十三中,可是大家都叫二十三空,好像在叫一个空军部队的番号简称。新生也一样按连排班分配好,但是学校居然没有安排我担任任何一个级别的职务,甚至连什么生活委员之类二线闲职都不给。好歹也是营级干部,就这么一挪到底,这使我失落好几天,以至后来我对那些离开领导岗位的离退休干部的失落非常理解并报以深切的同情。那一段时间里,我像撂下重担一样浑身轻松,就一心一意在篮球场苦练,企图打进八一男子篮球队,终于个子没有突破一米八,只被学校篮球队召去,还是坐板凳的替补后卫。坐板凳的滋味真不好受,因为我在小学最后一年里,还作为主力队员帮我们那所名气不太大的小学夺得区小学篮球赛的冠军。过去的受宠和辉煌不再,让我失落也让我难受,更让我品尝到生活的滋味而不再张狂。这时候学校搞起了“教改”,工业基础农业基础化学英语等等课程像掉队的羊一个个被牵回来。

我的学习兴趣被点燃起来,尤其是作文课,不仅写大批判文章,还写什么记叙文,这更引起我的兴趣。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朗读了我的一篇作文。使我心里涌起一阵一阵无法抑制的快感。我想我后来会埋头写小说,跟这些无法抑制的快感一定有关。学校里“教改”还没有进行多久,就被认为是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回潮,全校范围开展了一波又一波的大批判。与此同时福州又诞生了新生事物——北峰分校,一时间各个中学都在远郊的北峰山上建立分校,报纸上称这是“上山下乡”的演习场。学校隔几个月就把各连排拉到分校去半农半读。开始还装模作样上点课,后来就渐渐松懈,变成了全天劳动,学生就想着各种办法请假回城。我的一个同学胃有毛病想请假回城,老师说要公社卫生院医生开证明才行,就派我陪他下山到公社卫生院看病,结果医生在诊断后面写道:“至于回城休息治疗,由学校决定”。这件事要由学校来决定那一定是不准的。同学一路愁眉苦脸,在上山路上休息的时候,我取过病历再看,突然看见“由”字写得又草又稀,就掏出笔把“由”字改成“望”字,居然改得不露痕迹。

回到分校之后,他把病历给老师看了,当晚就获准回城。第二天他背着行李下山,一脸的痛苦状,惟有见到我的时候挤了一下眼睛。十几年后我到一家报社当编辑,有人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干编辑这一行,我说十六岁就开始干这一行了。从分校回城要先走两个多小时的路到一个小镇,再搭乘班车进城,买一张车票要六毛钱。学校要求学生学习解放军“拉练”回城,行李扔到大卡车上运回城,学生一早就排着队步行回城,刚走的时候队伍还能像绳子一样蜿蜒山间小道,再走队伍就拖泥带水溃不成军,“飞毛腿”们遥遥先去,剩下大都是女学生和体弱者。我那时候因为心里暗暗喜欢班里一个女孩子,故意走错一段路绕到队伍后面,然后大步赶上队伍,一边讲述自己如何“倒霉”而走了冤枉路,一边见义勇为替女孩子背包。然后组织大家到公路上拦便车,拦了七八辆车都不肯停,我叫大家躲到路边的大岩石后面,又叫两个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学生去拦车,果然一拦就停。就在两个女学生跳上驾驶室的同时,大家蜂拥而上爬进后车厢,又叫又喊说真像电影《奇袭》一样,然后一路高歌进城。两年的初中和两年的高中,就这么在学工学农学军和参加各项政治运动中折腾完了。“高中毕业”后(这个高中毕业要打很多折扣),除了一小部分学生留城招工进厂,其他大部分学生按政策统统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我本来可以留城招工进厂当工人,但是我坚决要求去农村。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已经开始写小说,要写农村生活的小说首先必须体验农村生活;第二个是我想把招工的机会让给我老弟,所以我是以一种庄严而又愉快的心情去农村的。“高中毕业”前的几个月里,学校就已经开始“上山下乡”动员和表态了,提高大家对“上山下乡”伟大意义的认识。大家都写了决心书和申请书,贴满了一面墙壁,我只写了一页作业纸两句话:“毛主席挥手我前进,‘上山下乡’干革命。”然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自己是铁定了要“上山下乡”,就不必乱喊豪言壮语。但是父亲来学校参加我的家长会,看见我决心书上只写了两行又熟又俗的口号,不像别人铺天盖地的豪言壮语,就觉得我写得太没劲,开会的时候就坐在边上了。

前几年在美国西海岸的一批“老知青”发起成立了一个中国知青联谊会,顿时一呼百应入者纷纷,随后又举办了一次知青题材的有奖征文,获奖作品在报纸上刊登后反响异常热烈。我本来也想写一篇文章投去,再细细想想自己插队落户的生活平平淡淡,没有什么惊心动魄大起大落的事,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我记得当时在决定去哪里插队落户的时候,父母亲想起了江苏老家,想把我送回老家务农。他们认为去老家总比去陌生的山村好,不管如何还有亲戚朋友照顾。即使今后不能上调回城,也可以在老家落叶归根。正在这时候,他们单位联系到福州郊区一个大队,以帮助建一个队办厂为条件,在其中一个小队里设立一个知青点。于是我不回江苏老家而到福州北峰下面一个叫鹅鼻村的地方插队落户。这是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队,一下子涌进几十个知青,就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于是队里就机动灵活安排知青干活,农忙的时候就召大家来帮忙,农闲的时候就放大家回城休息,这样双方皆大欢喜。因为第二年我被选为知青队长,肩上就担负着一定的责任,所以大部分时间就留守在知青点。这使得我可以更好更深的感受农村生活,由于我自觉的与农民打成一片,我几乎与全队的男女老幼都交上朋友,我想尽办法深入到他们中间去,尽力抹去知青与农民、城里人与农村人的界限。三年多的农村生活,使我对农村和农民有较深的了解和理解,对土地和粮食有一种超越的认识,对我今后的生活产生了根本的影响。当然这三年多时间,我也吃了不少苦头,但是与暴风雪下的北大荒知青相比,我就幸运得多。他们是爬雪山过草地,而我不过是上山打打游击而已,不可比较。我所以津津乐道又唠唠叨叨我的这个那个,无非是向人们讲述我的人生经历。可以看出来,我的人生经历很平常,虽然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是总的说来还不算太坎坷。可能有点独特,但是与我那个时代的同龄人大体相同,都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

我从上小学一直到“高中毕业”的十年,正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国家处在一个动乱而荒唐的时期,把我和像我这一代人正常的读书成长时机断送了。这是国家的不幸,也是我个人的不幸,国家中风了,我也跟着抽风。在这样一种非常的时候,文学就像一个美丽的姑娘向我走来,成为我的初恋。那还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我在邻居家的一个纸箱里翻到几册合订在一起的职工高中语文课本,我在里面读到几篇短篇小说,一篇是孙犁的《荷花淀》;一篇是张天翼的《华威先生》;一篇是鲁迅的《药》;一篇是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凡卡》。我封闭的心窝像同时打开几扇窗户,阳光如利剑一般直刺进来,我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遍,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决定写小说,走文学之路。这是一种很坚定而又很纯洁的愿望和信念,让我为此作毕生的追求。

我开始收集小说来读,并且铺开作业纸写小说。我扔掉其他课程,有意疏远同学朋友,像后来的专业作家那样全力写小说,每天写三四千字甚至更多。我一篇接着一篇写,写完了就端端正正抄在方格稿纸里,非常神圣投进信箱里,寄给本省和外省的文学刊物和报纸副刊。然后每天满怀深切的期待。那时候,我觉得邮递员是我最亲密的人,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给我带来失望,一封又一封的退稿信就像一记又一记的重拳,打得我东倒西歪。但是我没有趴下,我不停的读书不停的写作不停的抄稿不停的投稿又不停的接受退稿。在中学里是这样,到农村插队是这样,上调进工厂是这样,借调到机关还是这样,有十年时间都是这样。读书写作成为我最重要的生活,如果一天没有读书或者没有写作,我就觉得这一天毫无意义而强烈的责问自己。这十年里我收到退稿多达三百多封,塞满了我的三个抽屉。我由失望变成绝望,由绝望变成麻木。但是我坚信我的小说能够得到发表,只要一篇接着一篇写下去写下去。我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书订报订刊,十年里我在这方面的花费达五六千元,这在七十年代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当我还是个刚进工厂的学徒工的时候,我就订了三十多种报刊。我不仅读文学作品,还读政治历史哲学经济艺术美学心理地理医学甚至烹调气象等等方面的书籍,以充实自己各方面的知识。

我至今都感激我父母亲,他们对我在这方面的花费从来不吭一声,当我向他们要钱的时候,他们总是尽量满足我。他们并不知道我今后到底能成什么气候,而是以一种质朴的想法认定读书写作总是好事,今后总会有用。他们对我不断收到退稿又从不见我发表一篇小说从来不责怪一声,甚至极少过问,只是在心里为我默默的分担沉重。有一次父亲拿着我的一篇小说稿,骑车赶到城北的省报去交给一位熟悉的编辑。父亲过去当过省报的“工宣队”队长,想利用熟人关系为我“走后门”,这也是我投稿十年来惟一的一次“走后门”,而且这一次“后门’还没有走成。父亲为此很沮丧,我劝父亲今后再也不要去做这种事,我说我一定会发表小说的。父亲看见我这么冷静而又坚定就重重点一下头答应了。我虽然收到过几百封退稿,但是我从来没有埋怨哪位编辑一句话。

我总是不断的从我的小说里找毛病,不断的思考钻研怎么写出好小说,至今我都敬佩自己的气度。我的气度帮了我两个大忙,一是更好更深的钻研小说;第二是锤炼了我坚韧的性格。这对我作文做人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一九八0年五月,我写了一篇小说,寄给当时在文坛享有盛誉的《北京文学》。一个多月后,我收到《北京文学》的一封来信,以为又是退稿信,就扔在书桌上。吃过晚饭,我坐到书桌前写作,顺手拆开信一看,竟是该刊小说编辑傅用霖先生来信,说我的小说要留用。我激动得爆喊一声!写了十年时间,写了一百多万字小说,才第一次发表小说,让我觉得文学这活真苦真累。望着书柜里两大堆草稿和几百封退稿信,我一夜无言。能发表小说对我或者像我这样的文学青年来说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得到文学界认可的重要标志。钢笔圆珠笔抄写的稿子毫无意义,只有印成了铅字,才能体现出意义来,特别是发表在一些名气极大的全国性报刊上,那么意义将是更加显著。

若干年以后,我成了一家报社的编辑,在编文艺副刊的时候,编发了一个远在新疆服刑的青年的两首短诗,我寄完样报填完稿费单之后很快把这件事忘记了。四年后的一天,这个青年带着新婚妻子来报社找我,送给我一大包喜糖,并告诉我说,当年他被遣送到新疆服刑,非常绝望,万万没有想到报纸会发表他的诗,由此发誓重新做人。所以今天他专门在新婚不久携妻来看我并表示感谢。可见编辑是常常救人的,我就是被《北京文学》救了一把,而我也在无意中救了那青年一把。从八十年代开始,运气朝我涌来,我的小说一篇接着一篇发表,第二年我就被省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那时候我已经招工回城当了工人,又被局机关以“以工代干”借去工作。“以工代干”是那个时代所独有的产物,即你以工人身份从事干部工作但又不享有干部待遇。并且要你来你就要来,要你走你就要走。正应了一串口号: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挥之即走。我就是这样三次借到局机关,三进又三出,最终还是回到工厂。当时报社电台电视台兴起向社会招聘,我的两位同事约我去应聘,结果我的作协会员证和一叠小说作品帮了我的忙,被一家报社录用,并且又以作协会员享受知识分子待遇,被省人事部门以自学成才为由转为国家干部。报社上下对我非常关照,破格让我评上新闻职称,出资送我进复旦新闻学院攻读两年。后来我调到一家杂志社,又被提为编辑部主任。旅居美国以后,又因为耶鲁哈佛等名校图书馆收藏了我的小说而具备了艺术类杰出人才的条件,被移民局批准获得绿卡。这一系列的运气都是沾了文学之光,文学这块“敲门砖”帮我敲开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解决了我生活中一个又一个难题。但是,这些对我并不是最重要,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要写出好小说。我将为此作毕生的努力和追求,我期望自己能享受一个美满的结局,如果不能享受到,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已经享受到为这美满结局而努力和追求的过程。

我来美国极大的代价就是跟儿子的分离。我走的时候他才九岁,现在已经十五岁了,个子也长到一米七五了,再看见他,感觉上已经打不过他了。父亲打不过儿子,父亲的威严就减去一半。浩瀚的太平洋把我和儿子分隔在两岸,只有不尽的思念了。我写过一首短诗,题目就叫《思念》:思念/是一枚针/穿过无力跳动的心/穿过时/针痛得曲身/满面红泪。写的就是这种思念。但是我也很清楚,分离已经成为事实,大哭大喊也无济于事。于是我就经常写信给儿子,大谈美国见闻,探讨各种问题。从儿子小的时候我就有意识的把他当作朋友,跟他平等对话,商量讨论各种事情,最多也是引导或者诱导他。我极少训斥他,更不要说打他了。我坚决反对打儿子,最反对做父亲的在气头上打儿子,我觉得那是做父亲的无能。我记得我只“打”过一次儿子,那次他太调皮,我冷静想了一下,决定“打”他一下。我突然“怒火万丈”,猛喝一声,然后挥手狠狠在他的屁股上打了一个“擦边球”。他惊恐得大叫一声,顿时收敛。这样既达到教训作用,又不伤及儿子的皮肉。写信交流固然有深度,但是远不及电话交流更直接更真实,声音使距离消失,声音亲切得让我觉得儿子就在眼前,更有那丝丝呼吸声让我感到紧贴着儿子的心。于是我经常给儿子打电话,没什么事也打,哪怕问候聊天开玩笑。很多人不理解我的这种行为,尤其我的父亲,一碰到我打电话回去他就心疼,在电话那头反复要求挂断电话,不要浪费钱。但是我仍然打,我心里清楚,实际上问候聊天开玩笑,最能维系我和儿子的情感。有一次在电话中聊天时,我哈哈大笑,儿子在那头说:“我特别爱听你的笑声,你怎么笑得那么痛快?我听了都觉得很痛快。”在电话交流中,我经常以坚定的语调向儿子强调:“儿子,老爸我就在你的背后,你不论遇到什么,都有老爸我在。”我要让儿子感到背后有靠,让儿子感到无论太平洋如何浩瀚,我们父子的情链都紧紧相扣永不掉链。

我儿子很了不起,让我这个做父亲的深感自豪和骄傲。儿子有两点可贵的品德,一点是他的自学刻苦;另一点是他的顽强毅力。第一点使他拼命学习,简直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放学回到家里又伏案学习。全家人都去亲友家赴宴,他却要求留在家里学习。那种非常的自觉,只能让人惊叹他的早熟,家里人反而要经常劝他休息以免太累。儿子的总成绩在班上和年段里总是处在前三名之列,但是他仍然觉得自己不行,总是勇往直前去夺取最好。我曾经多次建议他来美国上中学,他说美国中学课程设的太低,读起来没有劲,应该在国内读完中学和大学再考虑来美国深造。儿子的自信和成熟让我陶醉了半天。第二点从他成功减肥得到充分的证明。儿子从十岁起,吹气似的一天比一天胖,到了十二岁的时候已经登峰造极,再穿上绒衣绒裤,活脱脱一个可爱的“球”人。我在欣赏他的可爱之后,建议他节食减肥。儿子在电话那头说:“我很爱吃东西。”我说:“我也很爱吃东西,我们是不折不扣的父子‘美食家’。”我这个当父亲的吃泡饭都能吃出境界,自然深知节食的痛苦,以至我在致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我对儿子提出节食减肥的建议也是小心翼翼,因为儿子一句话就可以把我的建议顶出国界。但是儿子不知从哪天起已经开始节食,并且每天增加运动时间。我每一次打电话回去都能获知儿子日渐减肥的胜利消息。不久前,我朋友小丁一家带着我儿子去厦门泉州旅游,拍了许多照片寄给我。我儿子竟长成一个一米七多的瘦高个,我真是惊喜万分。对着儿子的照片,我暗自下定决心:“亲爱的儿子,老爸我一定以你为榜样,节食减肥。”但是决心在晚餐的时候就碰到麻烦,我实在挡不住米饭的诱惑。这么一来我就更加敬佩儿子。在跟儿子的信件、电话交流中,我经常赞扬儿子,我是发自内心的赞扬。我觉得父亲对儿子的赞扬具有特别的推动力。儿子冷静的表示自己做得不够,还需要努力。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显然受到鼓舞。儿子有时候也会赞扬我这个当父亲的,这对我来说真是极大的奖赏。有时候我们父子会在电话互相说:“儿子,老爸真为你骄傲!”儿子也说:“老爸,我也为你骄傲!”诸如此类,然后我们父子皆大欢喜,倍加感到鼓舞温暖和激励。这种父子间的互相赞扬,甚至互相吹捧,在第三者看来可能觉得相当肉麻。我父亲就看不惯,他认为父子间的关系如此暧昧,父亲的威严必将受损,不利于教育儿子,而且这样吹捧儿子很容易使他骄傲自满。父亲在一次电话交谈中,曾经严正的要我停止这种做法。

我父亲长相酷似电影上那个“李向阳”,国字脸盘和线条遒劲的五官充满威严。父亲非常爱我们,但是他把爱全部塞进威严里,刻意做一个严厉的父亲,他认为只有这样才像个父亲。从小到大,父亲对我们说话都是采取命令式,很少有商量的余地。当父亲发起脾气的时候,我们就要遭受皮肉之痛,他在发脾气的时候惟一能保持理智之处,就是将他痛打的范围仅限于屁股。我小的时候被打过多次,被打的感觉非常不好,一是挫伤了我的自尊心;第二皮肉确实很痛,至今想来仍然记忆犹新。如果能庆幸免遭皮肉之苦,那么一顿厉声训斥是绝对免不了的。父亲声如洪钟,训斥起来犹如泰山压顶,你就是有万千道理也难以抗辩。父亲一般都是很正经很认真和我们谈话,然后给我们作些指示,从来不和我们说笑,不和我们开玩笑,更不会对我们有亲热的表达。我给儿子写信,开头很自然写“亲爱的儿子”如何如何,结束后也会写“老爸紧紧拥抱你”等等甜言蜜语。但是我对父亲决不会这样写,因为这样写会觉得非常别扭,只能冷静的称呼“爸爸”。

父亲对我们也会发出笑声,但是我总感到父亲的笑声非常生硬。父亲对两个孙子也是如此,平时大都是一本正经训斥,孙子们也习惯了他的训斥,有时候他想跟孙子们亲热,当他笑脸相迎的时候,孙子们反而吓得落荒而逃。父亲作为一家之长,在家实行“一言堂”和家长制,所以家庭成员在与他交流的时候,很难心平气和的陈述看法,往往是训斥和争辩,气氛总是充满火药味。到了我们成年以后,父亲的训斥自然少了,渐渐演变成另外一种谈话形式,互相用问句来表达,有时候整场对话下来,竟然是清一色的疑问句:“你到现在还不起床啊?”“我起床干什么?”“你不可以运动运动?”“有什么好运动?”“不运动你身体会好吗?”“好又能好到哪里去呢?”……明明是一场充满关怀内容的对话,却因为对话的形式而变成了抬扛。

我因为写小说,自然格外注意各种类型的人物对话形式。但是久而久之我发现,这种情况不独我家有,社会上单位里都有,人心似乎变得浮躁。我决定从我做起,改变这种情况。所以我跟儿子对话的时候,非常注意倾听儿子的陈述,儿子言之有理,我就报以赞许。我对他也是以平等的口吻陈述我的看法,然后请他最后定夺,从来不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他。我们父子在对话的时候,不仅互相平等尊重,而且还佐以幽默,所以每次谈完话,我们总是充满愉快,特别是后来我们被相隔在太平洋两岸。我们的通话更是充满阳光和希望。跨入二000年的千禧年之际,我在美国这头给在中国那头的儿子打电话,我说:“亲爱的儿子,你现在是我的‘老子’了。”儿子有点惊讶:“我怎么是你的‘老子’呢?我是你的儿子。”我说:“你是我的‘老子’。因为中国那边比美国这边早十三个小时进入二00O年,你现在是一O一五岁,而我才四十四岁。你是我的老老‘老子’还不止。”儿子在那头“吃吃”偷笑。我说:“你现在行使‘老子’的职权吧,怎么指导我教训我臭骂我甚至隔着太平洋打我都行。”儿子说:“那我也像爷爷当年那样,打你屁股两下,啪!左边一下,啪!右边一下。”我顿时“惨叫”两声,儿子哈哈大笑一阵,没有再滥用“职权”。我在跟儿子的愉快交流过程中,渐渐感觉到儿子的成长,分享到儿子的成熟。后来儿子开始关心我的身体,每次在电话中,总要询问:“老爸,你最近身体怎么样?”有一次他看到我的照片后在电话里说:“老爸,你还是很胖啊!听说你高血压很厉害,你自己一定要,一定要当心身体!”儿子居然教训起我这个当父亲的,儿子教训老子!可是我突然感到被儿子教训很幸福。老子教训儿子,儿子教训老子,老子教训儿子,儿子教训老子,历史好像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来美国淘金一般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站稳脚跟;第二个“五年计划”,谋求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溶入主流。我到美国已经第六个年头,基本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站稳了脚跟。五年前飞来美国,是我人生中一个重要转折点,我离乡别国,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我像被推上一个转盘,经过飞速的旋转之后,又被推下转盘,我顿时迷失了。渐渐我又清楚了,清楚之后又模糊了,模糊之后又清楚了。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我就是在这种清楚和模糊的交替中度过。我怀疑我是不是中风了!我搞不懂我为什么来美国?也回忆不起来我是怎么到美国的?才五年前的事就已经消失了线条,变成了糊状,很清楚的事变成了很模糊的问题。在许多个夜晚,我强迫自己把很模糊的问题还原成很清楚的事。“我为什么来美国?”我强迫自己回答问题。我是为了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看完以后我为什么又没有回去?我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反而改变了我,把我推入生活的底层。我是想改变一下生存的方式?可是在国内生存似乎更适合我。我是为了将来儿子能出来留学而开路搭桥?又显得牵强。那么我出来是为了挣美金一圆淘金梦?为什么又整天忙着中美文学交流?不仅不挣钱,反而心甘情愿贴钱?我没有什么文凭,不懂英语,没有任何优势,又以三十八岁“高龄”飞来美国,为什么?我为什么来美国?而且我在国内有儿子房子位子票子还有乐子,我为什么还要来美国?我不是搞错了吗?我是不是搞错了?我搞不懂,我是不是中风了?中风了才会模糊。但是有时候我又很清楚,不像是中风,而且我也没有什么中风的症状,只是感觉上的模糊,这反而让我感到不安。如果有明确的中风症状,医生可以下药,还有希望医治。我父亲经过打针吃药,目前已经日渐好转就是明证。如果没有中风症状却有中风后果,那才是真正要命。那会不会是精神中风?我不知道有没有“精神中风”这一说,我搞不懂。这就更令人感到恐惧!我强迫自己对一件具体的往事作出清楚的回忆,以证实我是否精神中风。我是怎么来美国的?我闭上眼睛,打开记忆的黑幕。

我记得是五年前的冬天,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在上午,我老弟送我到福州南郊的一个机场。我没有让我儿子来送行,因为那样会出现父子离别的伤感场景,将会一辈子敲打我和儿子的记忆。我把离别淡化处理,在十几天前就告诉儿子我要去美国,但是哪一天走我却没有说。我那几天照常与儿子来往,我还给他买了一辆新款自行车,临走前一天晚上,我还带他坐着轿车在城里转了一圈,我仍然没有流露离别之意。到了美国以后,我才打电话告诉他,我说:“儿子,我现在在美国,在你脚下的那一头。”儿子惊奇的说:“那我钻个洞就可以到你那里啦?”然后我们嘻嘻哈哈一阵,好像做儿戏一样。但是随后,那种离别愁绪就开始漫延。我到今天都在怀疑这样做是否好,会不会反而起副作用,好像父子之间的关系太随便,没有什么骨肉联系,可拆可离无所谓。我搞不懂。我再回忆,我那天乘坐的是从上海飞来的东方航空公司的麦道飞机飞往香港的,飞机沿着台湾海峡的福建沿海一侧飞往香港,我在香港点了一个顿号,又乘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的747飞机飞往台湾,飞机沿着台湾海峡的台湾沿海一侧飞往台北。为什么又往回飞呢?为什么不从福州直接飞越台湾海峡到台北而非要拐一个大角去香港点一个顿号呢?听一个写小说的人说,台湾海峡中间有一块顶天立地的透明玻璃墙。说的有点娇情,但是好像说的也是那么一回事,所以飞机直飞不过去,要拐到香港然后再飞回台北。为什么人们会设置一些人为的障碍呢?在台北又点了一个顿号之后,我又乘同一家航空公司的另一架747飞机,飞越太平洋。十几个小时之后,我就飞到太平洋彼岸,飞到地球的另一头,飞到另一个国家和另一个世界。飞机停在纽约的肯尼迪国际机场,肯尼迪国际机场与我原先想像的完全不同。怎么个完全不同?还没有等我去比较,我已经发现我少了一件行李箱。我一共带了四件行李箱,可是我从复式旋转带上只取到三件行李箱,我反复找都没有找到另一件行李箱。我当时是无比愤怒!心想这显然是超级大国给我的下马威,但是要知道中国人是不好惹的。我冲到三个站在一边的美国人跟前,用我仅知道的几句英语,严正责问:“I(我),箱子,有,One(1)、Two(2)、Three(3)、Four(4),现在,只有One(l)、Two(2)、Three(3)。”我中文英语加上连比带划,那三个老美猜都猜出来了,但是他们只是耸耸肩。我觉得他们是在装疯卖傻,又重复的说了一遍,其中一个黑人指引我找到华航办事人员,才解决了问题。到底是黑人兄弟,关键时候帮了忙。从此我开始在异国他乡生活,语言障碍和文化休克使我体会到人和家园的骨肉关系。我为什么离开原先生活的东方世界而来到陌生的西方世界?我搞不懂。但是我乘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使我感到地球并不是我原先想像的那么无限大,那么走不到尽头。特别当我在高空中,透过机舱窗口遥望深邃的宇宙的时候,我更感到地球的有限,好像一个句号。我凝视着无限的宇宙,那一刻周围异常的宁静,我不停的问,宇宙有没有尽头?尽头的尽头的尽头……又是什么?有科学家解释那是黑洞。一想到没有尽头的黑洞,我就毛骨悚然,还是感到地球的实在,感到国家的安全,感到家园的可爱。这是不是就是人和土地的关系呢?我不知道这样解释有没有牵强附会,我搞不懂,却又想搞懂,所以就有力不从心的困难。我回忆到此,不知道有没有把“我怎么来美国的”这件事回忆清楚。我好像清楚了,好像又模糊,我无法确定自己清楚还是模糊。这是非常要命的,我不得不怀疑我中风了。可是我中风了怎么有时候我又很清楚呢?那么我没有中风。可是我没有中风怎么有时候又那么模糊呢?是不是我在装疯卖傻?好像是好像又不是,我搞不懂。我最终好像也想通了,这世界搞不懂的事太多太多,我又何必苛求自己?我是不是中风了,或者是不是精神中风了?搞不懂也没有什么关系。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活下去,快乐的活下去。我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就要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天,享受每一天。



作于1999年11月25日

改于2000年2月8日

再改于2003年12月23日



生命的追问——读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



原载:新华网、中国侨网、香港《华人》杂志



文/刘 云



初读旅美作家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见《海峡》2001年4期)是在读过他的另一部中篇小说《旅美生活》之后,大概是这两部小说的风格差距太大,我在美美地享受了《旅美生活》的夸张、幽默给我带来的快乐之后,实在是接受不了《中风》这部读起来平白的、零散的、琐碎的,可以说是一点也不像小说的小说。我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这部小说既没有连贯起伏的情节结构,也没有个性鲜明的中心人物,读起来像是一篇回忆录似的纪实散文。但是读了两页之后,我就再也放不下了,终于一气读完,一遍还觉得不够,又重新读了两遍、三遍,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何以如此?原来这部小说让人回味与思索的东西太多。

"中风"在词典上的解释是一种病,多由脑血管栓塞或发生血栓、脑溢血等引起。初起时突然头痛、眩晕,短时间内失去知觉。但是在这部小说中,"中风"已经不是纯粹病理学上的含义了,作者将它引申到精神领域,赋予它更加深刻、更加丰富的象征意义,从而使这部小说具有了深厚的思想内涵。在作品中,父亲中风是个引子,引起"我"对自己人生历程的回顾与思索。"我"老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因为我的感觉经常模模糊糊,处于不清晰的状态。"精神中风"是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名词,什么是"精神中风",我们由"中风"的本义来推论,就可以解释为精神的无知觉状态,或者是精神的模糊状态、迷惘状态、缺失状态,也就是小说中所说的"精神的迷失"。在这种状态下,人就像是中风一样,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知觉,人生常常在盲目的、不自觉的、无目的的状态下发展,缺少清醒的意识和自觉的行为。因为一切都是盲目的、无目的的,就谈不上什么确定人生目标、树立远大理想等理性思考,个体也就缺少精神支柱、精神动力,人生因而变得没有价值、没有意义。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借父亲中风这个引子,对人生、对命运进行的一番思索与追问。

显然,"精神中风"是一种可怕的状态。"我"的祖父原是上海郊区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他恋家、爱子,但唯一的儿子却在遥远的福州安家落户,因而老伴去世后他倍感孤独、寂寞,可是儿子又不允许他续弦。中风使得他如同废人,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度过每一个像黑夜一样的白天",肉体已经失去了可以享受生活的权利,而精神上又没有一点可以填补的东西,最爱的儿子又在远方,身边连一个可以陪伴自己的人也没有,生活对他来说除了煎熬之外已经全然没有意义,以至他最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孤独、无助的生命。可见人如果失去精神支柱,没有精神动力和活着的热情,人生也就变得没有意义,生和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自杀也就可能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在祖父决定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没有继续在孤独、寂寞与无助中耗尽生命,对生与死做出自己

最有力的抉择。而父亲的中风是作为祖父的对照出现的。不无巧合的是,父亲与祖父一样在六十六岁那年中风,所喜的是父亲所处的时代比祖父那时已经大有进步,不仅医疗条件大大改善,使疾病的治愈大有希望,而且身边亲人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虽然四个孩子有三个在国外,也是每天打电话回来问安,因此,对父亲来说,即使是退休了、中风了、住院了,他的精神世界始终都被亲情塞得满满的,生活依然是美好的、充满希望的、值得留恋的。

可以说,祖父的死是对一种极端状态下的"精神中风"的反抗。在"精神中风"的极端状态下,个体感到心灵失去最后的依托,生命失去存在的价值,如果个体走不出这种状态,就很可能采取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要么像祖父一样用死来维护生的价值,要么在自暴自弃中通过破坏来显示个体的存在。相反,如果个体能够走出这种状态,重新找到存在的意义,那么生命也有可能出现奇迹,从而进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崭新境界。小说中那个在新疆服刑的青年,本来对生活都已绝望,万没想到报纸会发表他的诗,由此发誓重新做人。四年后,他带着新婚妻子来报社感谢曾经在自己绝望时给了他希望的报社编辑"我"。这个青年的转变再一次证明,人总要寻找自己生命的价值所在,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只要有,生命也就具备了存在的意义,人生也就有了希望,活着也就有了动力。

"我"可以说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小说完整地写出了"我"从童年直到现在的生活历程。这篇小说的过人之处并不在于展示"我"的生命历程如何曲折、复杂,事实上,每一个生命来到世上后的成长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是人生不可改变的规律,在这一点上,"我"与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准确地说,"我"的与众不同、超越常人之处,首先在于"我"对待生活的态度是"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天,享受每一天"。但是享受对每个人而言,意义完全不同,有的人追求高级的精神享受,有的人却只愿在吃喝玩乐中寻求低级的感官刺激。台湾作家艾闪的小说《可以说谎可以爱》中把人的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苏格拉底的快乐,一种是猪的快乐。苏格拉底的快乐是智者的快乐,猪的快乐则是动物性的快乐。智者的快乐与猪的快乐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一种精神的快乐,是一种发现、一种创造,要么潜心于对人类未知领域的开拓,为人类社会积累更多更新的物质或精神财富,要么"向自己主体力量的更强更深处,索取潜能的发挥和发展,以创造有别于常态生活的一片天而形成独特的生命形式"①,无疑,这种快乐是源于"灵"的。而猪的快乐则重在"欲",是人的本能的体现。按照台湾作家郭枫的说法,这种快乐其实只是一种浅薄的快感而"未能触及到幸福的领域"②。小说中"我"的超越常人之处就表现在"我"的享受最主要来自精神层面,即对生命的热爱。"我"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正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小说中,"高中毕业"是打了引号的,可见所谓的高中毕业对"我"来说,乃至对与我同龄的整整一代人来说都只是一种时间上的概念,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所以小说中写到"国家中风了,我也跟着抽风",可以想象文化大革命对"我"这一代人的负面影响何其深重。事实上,在这十年中,很多青年人都随波逐流,放弃了学业和追求。而"我"在这样一种非常时期,却树立了人生目标,并开始为之不懈奋斗。"经历了十年不停地读书不停地写作不停地抄稿不停地投稿又不停地接受退稿"的过程,"我"终于发表了第一篇作品,在文学的道路上迈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到美国之后,文学又成为"我"的敲门砖,"帮我敲开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解决了我生活中一个又一个难题。但是,这些对我并不是最重要的,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要写出好小说。我将为此作毕生的努力和追求,我期望自己能享受一个美满的结局,如果不能享受到,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已经享受到为这美满结局而努力和追求的过程。"可见,文学是"我"的人生之梦,是"我"最大的精神享受,也是"我"一生的追求。"我"是个热爱生命的人,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会珍惜每一天,才懂得如何过好每一天。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活着的时间长短,平庸地过一百天与过一天是相同的。一个人如果没有精神的追求,"尽管他笑着、炫耀着、疯狂着,然而他总是空虚着!"③善于发现、善于创造的人生才具有永恒的价值,而浅薄的快感,因为抓不住人生的价值,常常使人觉得倦怠和空虚。从这一点来说,小说的主人公"我"的形象就已经具有了超越芸芸众生的意义,成为这一类精神追求者的典型代表。

尤应看到,"我"的超越常人之处还体现在"我"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历程进行反思与追问。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这人世间走一程,大多数人都是自发地甚至是被动地往前走,分辨不出生命的方向,到头来才发现这一生自己不知在做些什么;也有的人在人生的岔路口,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能够停下来思索一下,张望一下该往哪条路上走,可是一旦生活进入稳定的轨道,他就再也不思考了,只凭着生活既定的模式向前"盲流"。事实上,这些人往往处在"精神中风"状态而不自觉。只有少数人能在人生旅途中不时地停下来回过头看一看、想一想,总结一下自己过去的路走得怎么样,下一步还应该怎样走法。小说中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善于总结自己的人。"我"在三十八岁那年来到美国,这成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我像被推上了一个转盘,经过飞速的旋转之后,又被推下转盘,我顿时迷失了"。这种"迷失"是人生面对突如其来的变迁之后所产生的失落与困惑。特别是对于像"我"一样刚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很多在国内都是精英分子,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并不具有接受体力劳动的经验和足够的心理准备。但是在美国,他们不得不为了吃饭、为了学费奔波在餐馆、工厂或者是富裕的美国家庭间,去干那些美国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可以想象他们不仅要在体力上经受考验,在精神上更是倍受煎熬。因此,他们中有一些人便在这种情况下迷失了方向,沦落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在困难面前越发坚强,始终坚守自己的人生信念与追求,在异国他乡开拓出一片崭新的人生天地。小说中的"我"就属于后者。在四十岁那年,虽然"我"在美国还没有找到立足之地,还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但是为了避免精神的迷失,"我"对过去做了一次很认真的回顾,以确定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然后再选择怎么走。仅就这一点来讲,"我"就已经超越了那些"盲流"。尤为重要的是,"我"始终都有自己坚定的人生目标、明确的人生方向,那就是,写出好小说,并为此作毕生的努力与追求。有了这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我"的人生就不再是盲目的,"我"的生命就将是充实的、快乐的。除此以外,"我"也喜欢思考一些问题,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根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等等。有时候"我"是清楚的,但清楚之后又模糊了,渐渐地"我"又清楚了,但转而又模糊了。"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我就是在这种清楚与模糊的交替中度过"。正因为如此,"我"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其实,在漫漫人生路上,并没有一路清醒的人,每个人总要被一些问题所困扰,怕就怕人总是模糊而不清楚。因此可以说"清楚与模糊的交替"应该是人生的常态,而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反思与追问正是预防和治疗"精神中风"最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人的一生都是在"我是谁"、"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怎样去做"这四个康德式的问题中纠缠,每当人对这四个问题有清楚的答案的时候,人就会前进一步,而每当模糊的时候,人就会停顿下来,甚至倒退、堕落。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一次清楚就不再是对上一次清楚简单机械的重复,而是对上一次清楚的超越,成功的人生就是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超越式地清楚之后螺旋式地发展、上升的。很显然,小说中的"我"就是在对人生不断地反思与追问中把握自己的人生并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的。因此可以说,这个"我"的形象的确是一个具有新意的人物形象,他超越了性别、种族、语言、国家的界限,具有人类学上的普遍意义。

也许正是基于小说中"我"的这种超越常人的反思与追问的能力,"我"才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却着实让人惊讶的问题--"我为什么要来美国?"。也就是这个问题,使这部小说具有了超越一般新移民文学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海外新移民文学酝酿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80年代以来,从中国大陆移民海外的留学生、学者等,已经构成新移民文学中创作最活跃、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创作多反映海外移民者在异国他乡艰辛的奋斗历程和内心的直接感受,着重表现弱势文化在强势文化巨大冲击下的变形、扭曲和退位。90年代至今是海外新移民文学向纵深发展的成长期,作品已经不局限在对个人传奇经历的表现上,更多的是表现海外新移民的精神历程,乃至对这一代人的命运进行深入思考。与此同时,"'认同中华文化'理念的建构成为海外华文文学一股新的潮流"④。在这类小说中,对中西文化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已经渐渐退到次要地位,而表现处于平等地位的中西文化的交融则逐渐成为潮流,从而拓展了海外华文文学的境界。但是,纵览海外新移民文学作品,可以发现,尽管有的也有相当的深度,但是他们多是表现移民后的各种生存状态尤其是适应新生活的过程,却很少能够对移民这个行为本身进行回顾与反思。如果留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学留",那么只要留下就意味着人生的成功,因而无论你是在饭店端盘子,还是在大学做教授,意义都是一样的,这显然有悖于常理。但事实上,移民之后的生活往往会与自己原来设想的目标反差极大,而能够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当初移民之举的又有几人?"我为什么要来美国"恰恰表现了这样一种反思:"我是为了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看完之后我为什么又没有回去?我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反而改变了我,把我推入生活的底层。我是想改变一下生存的方式?可是在国内生存似乎更适合我。我是为了将来儿子能出来留学而开路搭桥?又显得牵强。那么我出来是为了挣美金一圆淘金梦?为什么又整天忙着中美文学交流?不仅不挣钱,反而心甘情愿贴钱?我没有什么文凭,不懂英语,没有任何优势,又以三十八岁'高龄'飞来美国,为什么?而且我在国内有儿子房子位子票子还有乐子,我为什么还要来美国?我不是搞错了吗?我是不是搞错了?"虽然"我"最终并没有在这一系列问题上找到明确的答案,以至于"我"有时也处于一种矛盾和模糊的"精神中风"的状态,但是"我"毕竟开始认真思索了,这比起少君的小说《洋插队》中那个在异国他乡茫然奔走、仅仅为活着而活着的女主人公,比起张翎小说《望月》中那个原本是大学教授,后来却不得不去作传教士的李方舟,"我"的形象就显示出独特的思想价值和超越意义,它预示着新移民文学将以更加理性化的目光审视当下新移民的生存状态,从而走向新的里程。

如果我们作一点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我"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且对自己的移民之举进行一系列反思与追问,恰恰表明"我"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之"根"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情感。就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不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的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的躺下。"这里的"根"其实就表现出"我"的一种自然的种族归属意识。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意识,"我"和兄妹们才都认为圣诞节是美国人的节日而无法投入进去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而以过春节为正宗。后来虽然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也还是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吃的是中国菜,喝的是中国酒,聊的是中国的话题。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人一生下来就是群体中的一员,与集体、社会从来就分不开,因而天生就需要一种归属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失去了归属感,人就会像一片漂泊无依的落叶,不知所终,内心永远无法安定与踏实。很多漂泊在外的游子们所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归属感,因此他们总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根",来确认自己的归属。

总而言之,《中风》这部小说以散文化的笔法、比喻象征的手段揭示出一个深刻的人生课题,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闪耀着逼人的思想光芒,显示出作家对生活的独特发现和独立思考。相比较而言,有的作品虽然情节生动,人物也具有一定的个性色彩,可是除了对生活作了一般性描述外,并没有从中开掘出一个崭新的精神境界,因而缺少震撼人心的力量,使读者读了一遍之后就没有兴趣再读第二遍。而《中风》中所凸现的人生思考却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使小说文本具有足够的张力,着实耐人寻味。还有一点应当指出,就是这部小说的语言虽然没有《旅美生活》那样明显的对比性夸张所造成的幽默感,但是作者用调侃的语气叙述的那特殊年代的特殊事件现在读来却让人忍俊不禁,因而也是别具一格的。



注释:

①郭媛媛等:《阅读少君》,群众出版社2002年10月版,49页。

②③许达然编选:《山与谷--郭枫选集》,香港文艺风出版社1990年4月版,185,180页。

④方忠:《海外华文文学的文化价值取向一瞥》,《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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